林良彬等2人
立契人:林良彬、林新金, 林萃榮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古文書
紙
光緒拾玖年六月
長:41 x 寬:41 (cm)
購置
登錄號:19970010875
本物件為光緒19年(1893)林良彬等2人仝立賣盡根園契,張數為1張。戳記有1,為印章1枚。立契人為佳里興保子龍廟庄林良彬、林新金。杜賣盡根契,即買賣契約,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,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。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楊家園1坵。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本庄東南勢,帶錢糧、補水平餘銀5錢4分9厘3毫。林良彬等人因乏銀費用,將此園賣給本族親林萃榮。交易金額為價銀100大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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